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档案保管制度

编辑:刘双红 审核:沙全友 时间:2019-03-10 点击数:

为维护学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方便档案的利用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必须建立各类档案案卷目录、案卷目录登记簿、案卷数统计簿等帐册,定期进行清点核对,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。

  二、接收档案时要编制移交档案清册,办理交接手续,做到签署完备,并及时分类、登记、编号,不得重复或遗漏。

  三、各门类档案入库时应检查帐、物是否相符。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、不同载体,依档号顺序排列。

  四、档案调阅完毕,必须及时入库,归档时要仔细核对档案柜编号和档案号一致,避免人为的差错。

  五、到期档案的销毁,按鉴定销毁制度办理,任何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自行销毁档案。

  六、如遇档案遗失或损坏,直接责任人或保管人需及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,按《档案法》和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。未经批准,保管人员不得将有关案卷、目录擅自注销。

  七、档案人员在调离或退休时,应办理完档案交接手续后再离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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