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
编辑:刘双红 审核:沙全友 时间:2019-03-10 点击数:

 

为维护档案的安全和保密,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安全、保密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档案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忠于职守,树立安全保密观念,认真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。

二、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档案保密范围的规定,不得擅自将有关保密档案内容传播,遵守保密手册。

三、档案密级由立卷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确定,档案部门进行复核,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《保密法》和有关行政法律的规定办理。

四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印密级档案时,必须经过请示,履行审批手续,并妥善保管复印好的档案,使用完毕后,收回销毁。

五、档案工作人员每天工作下班前,必须把取出的档案材料及时放入档案柜内,不得随意堆放,要检查门、窗,切断电源、水源,以保证安全。

六、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得在库房内会客和接待非档案工作人员。

七、认真贯彻执行“八防”方针即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尘、防光、防高温、防蛀、防腐。建立库房管理责任制,定期检查库房,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,并向有关领导报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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